搜尋



出口注意:鋰離子電池3C強制認證8月1日起實施

新聞分享

2024.03.14

出口注意:鋰離子電池3C強制認證8月1日起實施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對鋰離子電池等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2023年第10號)的規定,自2024年8月1日起,我國將對鋰離子電芯/電池、行動電源(以下簡稱「鋰電池」)實施「CCC」(以下簡稱「3C」)強制認證管理。未獲得「CCC」認證並標識「CCC」認證標誌的鋰電池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用於其他營運活動。

  3C認證是我國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該制度要求對清單內特定商品的品質進行認證,以保護安全、健康和環境。所有列入認證清單的特定商品必須經過認證並加貼「CCC」認證標誌後,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用於其他營運活動。鋰電池的3C認證要求旨在提高鋰電池和行動電源產品的品質和安全性,有效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鋰電池3C認證依據的主要標準為全國強制標準GB31241《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安全技術規範》。此標準適用於:不超過18公斤的預定可由使用人員經常攜帶的移動式電子產品,涉及

  (a)可攜式辦公室產品: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等;

  (b)行動通訊產品:手機、無線電話、對講機等;

  (c)手提音/視訊產品:手提式電視機、可攜式育/視訊播放器、照相機、攝影機、錄音筆、藍牙耳機、手提式音響等;

  (d)其他可攜式產品:電子導航器、數位相框、遊戲機、電子書、行動電源、手提儲能電源、手提式投影機、穿戴式裝置等。即目前並非所有鋰離子電池都需要3C認證。

  同時,從事鋰電池3C認證活動的認證機構和實驗室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CNCA)指定,相關資訊可在CNCA網站上查閱。鋰電池3C認證申請需要以下資料:

  (1)認證申請書;

  (2)認證委託人、製造商、生產企業營業執照;

  (3)確認申請人、製造商是否一致;

  (4)測試申請表(包括安全關鍵零件清單,工作參數,電池銘牌,電池組銘牌,電池內部剖面圖,電池組電路圖及佈局圖);

  (5)電池、電池組規格書、中文銘牌;

  (6)生產企業工廠品質保證能力自我評估報告/聲明(必要時);

  (7)工廠檢查調查表(必要時)。

  海關提醒

  海關提醒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電池相關企業注意:3C認證不僅適用於中國國內相關企業,也適用於進入國內市場的海外鋰電池企業。自2024年8月1日起,未經3C認證的鋰電池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中國境內使用。相關企業應及時對照國標GB31241,在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產品設計生產環節就對其額定容量、外觀標識和安全保護管理等性能進行對標測試,避免後續3C認證失敗,影響便攜式電子產品的正常進出口。